根据海关规定,在香港购买下列物品需要填写申报表,并办理相应手续并检查海关 相机单价超过5000元,相机,单反相机.携带电脑和自用品,乘客应填写两份申报单,海关审核后带走一份,另一份保管,防止出境需要。
不得携带超过2万元的现金,或等值超过5000美元的外币现金,超过需要向海关申报。
四类物品需要缴税:酒类、烟草、碳氢油类、甲醇。
除酒类中的两种酒外:摄氏度20度的酒精浓度以量计不超过30%的酒(酒除外)2)。旧免税折扣(有效至2010年7月31日)
入境旅客每人可享有的免税优惠为:
在20摄氏度的温度下,酒精浓度以量计超过30%的饮酒;60支香烟或15支雪茄或75克其他烟草。
享有免税优惠的资格为:
年满18周岁或以上;
携带的物品是供本人自用;
持香港身份证的旅客必须离港24小时或以上
禁运/受控物品必须向海关申报。常见的禁运物品有:危险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受控化学品、抗生素、枪械、弹药、鞭炮、烟花、战略物品、钻石、动物、植物、濒危物种、电信设备、游戏、肉类和家禽。
奢侈品不要太多,被海关查到就要交税,水果也不能带,会没收。
扩展资料:
海关的权力:
检查权
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在海关监管区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;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规定的区域,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藏匿走私货物的地方,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,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货物。
查阅、复制权
查阅、复制进出境人员证件、查阅、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、货物、货物有关的合同、发票、账簿、文件、记录、文件、业务函电、录音录像产品等相关资料。
查问权
查问违反《海关法》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嫌疑人。
查验权
查验进出境货物、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。
查询权
查询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。
稽查权
稽查企业进出境活动及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账务、记账凭证、单证资料等。
扣留权
扣留违反《海关法》的进出境运输工具、货物及相关合同、发票、账簿、文件、记录、文件、商务信函、视频产品等资料。拘留走私嫌疑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,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。
连续追缉权
进出境运输工具或逸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或个人,应当连续追回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规定的区域。
行政处罚权
对尚未构成走私罪的违法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。包括没收走私货物、货物和违法所得,对违反海关监督规定的走私当事人处以罚款,暂停或取消非法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的资格。
佩带和使用武器权
海关为履行职责,可以依法佩带武器,海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可使用武器。
1989年6月,海关总署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《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察武器的规定》。根据本规定,海关使用的武器包括轻型枪支、电警棍、手铐和其他经批准的武器和警察设备。使用范围为走私分子和走私嫌疑人。使用条件必须是在不能制服被追捕逃跑的走私团体或武装掩护走私,不能停止走私货物、物品和其他被暴力掠夺的物品,以及暴力抵抗检查、抢劫武器和警察设备,威胁海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,不能自卫。
强制执行权
在有关当事人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前提下,迫使当事人按照法律程序履行法律义务,以实现海关的有效行政管理。海关的强制执行权包括强制扣税、强制执行海关处罚决定等。
参考资料:海关-百度百科